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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商管理)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人:黄静    发布时间:2025-03-16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评卷等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1.学校实际下达我单位的招生计划分配情况如下:

14F12

2.根据学校发布的《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最低分数要求》以及学院划定的复试分数线,详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凡报考我院工商管理硕士(125100)且单科和总分均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复试,专项计划根据学校划定分数线入围复试。

复试名单详见EMBA教育中心网站“招生动态”栏目:http://emba.hust.edu.cn/bkzn/zsdt.htm

3.本专业不接收调剂。

三、复试确认及线下报到

(一)网上报到及缴费

凡进入我院复试名单的考生,必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anzhao.hust.edu.cn“硕士复试报到系统”模块,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18日14:00。

考生须确认复试信息,在线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并在线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

完成缴费后,考生务必在3月21日前上传资格审核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考生有效身份证明的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2张图片上传,请确保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照片上传时须调整为横版。

2.学历、学籍材料(仅限上传1张JPG图片或1个PDF文件)

(1)国内学历、学籍信息。往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获得学历的考生)。

(2)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http://zwfw.cscse.edu.cn)。

3.个人简历部分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填写完整的《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商管理)复试信息表》。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整合为1个PDF文件上传。

我院将安排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个人信息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现场报到

1.现场报到时间。学院定于2025年3月23日(周日)在东九楼C座303教室进行现场报到(上午和下午的具体报到名单见EMBA教育中心网站公告),上午复试的考生报到时间为上午7:30、下午复试的考生报到时间为中午12:30。

2.材料核验及提交。核验材料: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可在学信网下载);提交材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加盖公章)、思想政治理论书面报告及贴有本人照片并填写完整的《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商管理)复试信息表》等。

3.抽取复试考场及顺序号。考生在工作人员处完成材料核验、提交后,即时抽取复试考场及顺序号,做好信息登记后就地候考,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依序到对应考场参加复试,候考期间请勿大声喧哗。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进行现场报到的,必须与院系提前取得联系。逾期不联系或院系联系不上的,由院系安排复试顺序。复试结束前,还未能到场的,视为放弃复试。

注:《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如在报到时因各种原因未能加盖公章的,须提交个人说明,并承诺在录取公示前向院系递交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

四、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报到地点:主校区东九楼C座303教室

复试地点:主校区东九楼D座308教室

复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上午、下午(具体时间以分组、抽签情况确定)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学院根据工商管理学科对硕士研究生综合管理能力及潜力等方面的考查要求,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具体的考核形式和内容如下:

1.复试形式

1.1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复试形式为提交书面报告。

1.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全程英文进行,每人约5分钟左右。其中个人自述2分钟左右;对话3分钟左右。个人自述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学业背景、工作经历、个人兴趣等,不得透露个人姓名。

1.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形式为个人面试,每人约15分钟。其中个人自述2~3分钟(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对话12~13分钟。

1.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要求: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我校确定加试科目为:

备注:加试科目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

2.复试内容

2.1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以下为思想政治理论测试题:

2025《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前沿性、颠覆性技术研发,加快组织实施和超前布局重大科技项目。优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推进科研院所改革,探索国家实验室新型科研组织模式,增强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辐射带动能力。推动科技支出向基础研究倾斜,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提高基础研究组织化程度。发挥科技领军企业龙头作用,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从制度上保障企业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决策、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和市场服务,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改革,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快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和行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健全创投基金差异化监管制度,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壮大耐心资本。扩大科技开放合作。加强科学普及工作,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弘扬科学家精神,推动形成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

请以“推进我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题,根据我国高水平科技发展现状,结合你所了解的一两个高水平科技领域,论述我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大意义和应采取的战略举措。

要求:字数不少于2000字,只接受手写版,电脑打印版无效,请使用A4尺寸的文稿纸书写并按页码装订成本,封面页须注明考生编号(不得标注姓名)。请于复试现场报到时提交。

2.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解准确程度、语音及语言准确性、话语连贯性和语言流利程度等。

2.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内容包括仪表举止行为、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判断决策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领导能力、创业精神、创新意识以及价值取向和职业道德等。

特别提醒:

获得我校EMBA2025级“未来科技型产业领袖体验营通行证”或所持EMBA“卓越计划”通行证还在有效期的考生无需参加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以未来科技型产业领袖体验营师生面对面环节或卓越计划评分替代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具体考试科目及大纲详见EMBA教育中心网站“招生动态”栏目:http://emba.hust.edu.cn/bkzn/zsdt.htm

五、复试纪律及要求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所报考学院的所有专业复试全部结束前,不得将复试有关资料以任何形式上传网络或泄露给他人(或机构)。

2.考生必须按照所报考学科或方向在规定时间进行复试,服从面试人员安排和管理,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3.考生在等候区及复试期间不能使用电子及通讯设备。

4.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招生单位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5.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待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构成

1.获得我校EMBA2025级“未来科技型产业领袖体验营通行证”或所持EMBA“卓越计划”通行证还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复试科目及成绩构成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和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00分,单科及格分数为60分。

总成绩=联考成绩/3×50%+复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8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0%)×50%。

2.未参加(含未通过)EMBA2025级“未来科技型产业领袖体验营通行证”或所持EMBA“卓越计划”通行证已失效且入围复试的考生,复试科目及成绩构成为: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和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00分,单科及格分数为60分。

总成绩=联考成绩/3×60%+复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8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0%)×4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单科及格分数为60分,任意一科不及格不予录取)。

待录取原则

复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待录取。

1.获得我校EMBA2025级“未来科技型产业领袖体验营通行证”或所持EMBA“卓越计划”通行证还在有效期内的考生,联考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复试成绩及格,即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及格(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以上科目外,还要求管理学及经济学原理均及格)即可待录取,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不及格仍可以参加排序,录取办法同如下2,但思想政治理论测试不及格(少于60分)将直接淘汰(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管理学、经济学原理两个科目中任何一科不及格将直接淘汰)。

2.未参加(含未通过)EMBA2025级“未来科技型产业领袖体验营通行证”或所持EMBA“卓越计划”通行证已失效且入围复试的考生,联考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8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0%)×40%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序待录取,但思想政治理论测试不及格(少于60分)将直接淘汰(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管理学、经济学原理两个科目中任何一科不及格将直接淘汰)。

3.招生计划优先满足获得我校EMBA2025级“未来科技型产业领袖体验营通行证”或所持EMBA“卓越计划”通行证还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剩余计划用于未参加(含未通过)EMBA2025级“未来科技型产业领袖体验营通行证”或所持EMBA“卓越计划”通行证已失效的考生。

备注:排序录取时如果考生最后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则按联考综合分数排序。

复试结束后2天内,将按相关规定公示参加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商管理)复试考生的考试信息,公示期为5天,公示网站为http://emba.hust.edu.cn/zsxx/zsdt.htm。公示期内,学院招生监察组通过电子邮箱:glxy@hust.edu.cn接受考生申诉。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复试不合格(复试总分小于6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七、信息查询与咨询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EMBA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27-87543354、87556473

E-mail:emba@hust.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EMBA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430074

网址:http://emba.hust.edu.cn/

凡完成网上报到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有复试资格但自愿放弃复试的考生请提前通知EMBA教育中心,以便学校做相应调整,保证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管理学院

202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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